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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惠麦请进,请提供你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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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7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06月02日,收到由麦香陈生,陈太赠送给惠州分社的特殊基金,由二六八八保管,现对这笔特殊基金的使用范围面向全体惠麦收集意见,

征集意见截止时间:2007年06月30日

星星意见: 根据分社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分社人员学生比例较大,为了不给惠麦带来更多经济上的压力, 从特殊基金中抽出 一半做为分社活动经费,用于支付每次活动中,当收取的活动经费小于支出的活动经费时的差数.另一半暂时做为图书室基金.

原因: 1:分社在上个月底制作了一套新的展板,费用为1428.0元.  因为之前联系的赞助商放弃赞助,所以这笔资金来源暂时空缺.

         2: 惠麦中有较大一部份麦民离惠州市区较远,每次活动要产生比较多车费,还要捐助固定的活动经费,若是还要分摊其它物品费用的话,造成经济上的过多负担.(因为有可能当次收取的活动经费不足支付当次所涉及的物品费用.)

          3:虽然学生都居住在惠州市区,但学生属于无收入的群体,活动中除产生少量的车费外,也要捐助固定的活动经费.这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不小的经济负担.

          4:之前商量的结果是将这一笔特殊基金全部用于兴建图书室使用.但考虑到建图书室时,不会产生大量的费用.图书方面可以向总社申请,请总社调用附近资源.可能产生的经费会有:图书室牌子(25元/个),为图书室所在学校添加其它体育或文学用品(视当时分社能力而定).

星星负责对以上决定做出相关解释.

若是惠麦对特殊基金有更好的使用,请跟贴发表您的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时间后,根据投票结果及实际情况再做决定.

所有使用明细公布于分社中的财务明细贴子里,接爱全体惠麦监督.

任何人不可以查看投票记录!

 

单选投票, 共有 15 人参与投票

距结束还有: 3619 天1 小时44 分钟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楼主| 发表于 2007-6-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贴置顶一周,将在06月30日锁贴,请各位惠麦发表您的意见~
发表于 2007-6-7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方案

发表于 2007-6-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某些人来说确实是比较困难

所以我同意星星的方案

发表于 2007-6-7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我们能理解,支持
发表于 2007-6-8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儿子也赞成
发表于 2007-6-8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社的公共费用(例如制造新图片)可由特殊基金里出,但是每次活动的经费还是要收取的,收取方法可参照以下:

1.对于无收入的麦民每次参加活动的活动经费,我建议实行“二一添作五”,由特殊基金出一半,无收入麦民也要出一半,如果有工作的麦民觉得自己的收入也难以缴交活动费用的话,也可向星星或2688提出申请,同样可享受如无收入麦民的待遇(这点靠麦民们自觉了),这样显得比较公平!

2.收取到的活动经费如不足以支付所支出的相关公告费用,也可由特殊基金里抽出一部分(2688已快为人父了,为了能让他准备好以后他本身的家庭花费,我觉得不要再让他垫付费用了)。

3.我觉得麦民们参加活动的自身车费(就是由麦民家到集合点这段路程的车费)还是得由麦民自己提供,因为毕竟这算不上的公共费用。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07-6-8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9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星星的方案.
发表于 2007-6-1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大家的帖,还是觉得有些不妥,就提出来,大家看看合不合理.

象如果活动过程中非实物的支出我觉得还是不应该动用特殊活动经费的(当然,以往活动时各志愿者交纳的经费盈余除外).

我的意思是,麦香陈生,陈太赠送给惠州分社的特殊基金应当与惠麦每次活动交纳的活动经费分开.当交纳经费不足时,也应该慎重考虑是否该动用特殊基金.我觉得还是不要为好.而象德成说的二一添做五我觉得更不可取.理由有下:1.这笔经费比较特殊,那么,它就比较敏感,所以它必需更加透明合理.2.每次活动惠麦都会交纳固定的活动经费,既然如此,那么活动经费自然是由惠麦支付(当然,每次活动赞助商提供的帮助除外),这样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让特殊基金为活动支付超额部分了.3.如果有特殊基金支付活动超额部分的话,会造成帐目紊乱,不论对内对外,都很难解释.

个人认为,麦香陈生,陈太赠送给惠州分社的特殊基金应当与惠麦每次活动交纳的活动经费分开.

一.作为象图书室等的开支,虽然星星说到了可能不会用上很多钱,但是,当附近及本地图书资源都不足时呢?我们此时就可以动用经费,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一定量的图书文具等.而且,向物流运输方面还是需要很多钱的.

二.作为分社固定物资的支出,如展板,宣传页,横副等.象星星提到的,就新做的展板而言,我觉得既然是活动经费,还是可以用上的,毕竟展板费用那么大不可能叫大家垫付.当然,如果能拉到赞助商或在没次活动所交纳的经费承受范围内的话,还是不要动用的好.特殊基金就象战略储备,能不动用就不动用.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请各位见量.

发表于 2007-6-10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很赞同!!!

首先,陈生给我们惠麦这笔资金,是支持我们的工作,是想让我们帮助更多需要我们去帮助的人,而不是为了缓解我们惠麦的活动经费问题,我们要是把这笔资金(哪怕是一点点)拿来做其他的事(指除帮助贫困孩子的事),别人(甚至是我)会觉得我们是在变相使用陈生的这笔资金,虽然陈生没有指定这笔资金的具体用途.

其次,虽然说我们惠麦有很多是学生(我也是),虽然说我们还是消费者,但是我们每次的活动经费还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平时少玩点就好了,况且组织上对学生的活动经费已经给了一些优惠,再加上我们每一次的活动都是自愿参加的,资金上有困难可以自己解决的,这不是一个使用那笔资金的借口.

再次,分担其他物品的经费,可能会对我们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困难,这也不是借口,但是,我们可以拉赞助啊!建立图书室的经费可以向总社申请,不错,但是我们可以把陈生的那笔资金用到其他可以帮到那些孩子的身上.

最后,我觉得那笔资金我们除了用在那些孩子的身上外,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使用那笔资金.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有什么不妥之处,望大家包涵.

发表于 2007-6-11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小林说得对   我们要是把这笔资金(哪怕是一点点)拿来做其他的事(指除帮助贫困孩子的事)   别人(甚至是我)会觉得我们是在变相使用陈生的这笔资金     虽然陈生没有指定这笔资金的具体用途   这个问题那天在大众展厅的时候就有人质疑经费问题   说不知道是不好似真的用在孩子身上  我解释说我们每次都是麦民们自己交纳活动经费后他才有些理解   如果我们动用的话   真的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就当逼嫌吧   而且  真的会乱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6-11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16号聚在一起的话,大家也再讨论..

请各位惠麦继续发表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7-6-1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生、陈太捐赠的经费用于那些方面?当然可征求大家的意见,但主要还是敬请陈生、陈太说明捐赠的用途,或向陈生、陈太报告当前分社的情况,由陈生、陈太决定款项的用途,同时作好用款财务记录,并公开账目供大家监督,之后报告陈生、陈太。这是处理捐款的常规。

我同意星星的提议,学生本是消费群体,可能还存在有受助的同学参加助学活动,过多的费用会加重负担,当然有些同学家况比较好,有多余的钱,或节省的钱,那么自己可以用来资助贫困小学生,也可买书来捐赠等等。

 楼主| 发表于 2007-6-1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生捐赠的此笔基金用途是作为分社特殊基金,陈生的意思是由分社自行合理支配,并没有对基金用途作明确说明,所以才称为"特殊基金"

陈生还想赞助惠州分社的所有活动经费(包括个人因活动产生的费用),但是星星拒绝了这笔赞助,

抱歉,没有征得大家的意见下,星星做出了此项决定,不过我想这也代表了大家的意见.

[em07][em07]

感谢麦草和小林的分析,,请大家继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11 19:28:04编辑过]
发表于 2007-6-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人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们是应该征求陈生,陈太的主要意见,公开帐目也是常规的事.要不这样,我建议,以后在活动中,有志愿者需要这笔资金帮助的,要向惠州分社的管理人员申请.

    或者,像星星姐说的那样,我们找个时间聚到一起商量一下吧!

发表于 2007-6-1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各有各的道理,星星的提议中说到的也不是那么完全正确,小林说的对,我们不可能有那笔费用来

  当做我们的经济费用.只有大家坐在一起才能讨论这件事情。。。因为有太多太多的说法了。

发表于 2007-6-16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可怡的意见!!!
发表于 2007-6-19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我站中间。的确,星星对我们学生的考虑得很周全。但是,我们总比那些穷苦的孩子幸福。所以。我觉得还是以那些孩子为主!

                 以上为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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