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216|回复: 13

麦田昆明分社QQ群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6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麦田昆明 于 2012-6-2 06:42 PM 编辑

麦田昆明分社QQ群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修订




         为规范昆麦的QQ群管理,加强群组织的有效运作、充分的发挥QQ群的优势,更好的增强分社的管理能力,分社QQ群分为以下几类:

一、新人意向群

高级群(500人):122798180,新人及咨询加此群。管理办法如下:
1、来去自由,来的欢迎,走的欢送;
2、不能发布广告、色情、恐怖、博彩、等信息及敏感政治话题,也不能有粗言秽语,违反者一律踢出群;
3、除管理,宣传员外,不要重复加到分社其它Q群,Q群不定期清理个别人员,长期不在线或长期无发言者将被暂时请出群,留出位置让新麦民加入Q群;
4、管理员在群里是群核心力量,为增强麦友疑聚力发挥作用;
5、管理员有责任正确引导新进入群内的麦友,并回答新人所提出的与麦田相关的问题;
6、由于无法核实相关的求助信息,并且此群为麦田计划专用,并非公益推广平台。故群内禁止发布与麦田无关的求助,捐赠、广告等相关内容,违规者一次警告,二次踢出;

7、管理员积极调解群内所发生的问题(如发生口角事情),不听调解者,继续吵骂者踢出新人群;
8、加入的新人建议在入群时及时把名字改成和麦田ID一致,便于参加活动时的联络与沟通;
9、群友如遇不能解决的事情,请单Q管理人员;
10、符合志愿者标准的人员加入志愿者群,同时退出此群。


二、分社志愿者群。(高级群:127627718)

分社志愿者的管理及联络,管理办法如下:
1.为了加强麦田昆明分社的管理,提高分社论坛热度,让大家更加关注了解麦田,加强沟通和交流,顺利地推进我们麦田昆明分社的工作,本志愿者群将实行考勤制度;

2.每月1日在论坛由分社发出签到贴(并在群公告栏提醒),分社的成员必须每月前去签到,上月未去签到者通过QQ 发出提醒,提醒次数超过两次者清出志愿者群;
3.本群设置为谢绝任何人加入,由新人群内符合昆麦中间力量的、有潜质的麦友,由管理员加入本群。


三、分社各工作群。


四、节约群资源,非工作组志愿者不要重复加其他群
发表于 2010-12-8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办法总比没办法强好,有管理总比没管理强,草根性质却体现专业化精神,麦田发展会更高更快更强.我希望,我支持,我参与,我奉献,我帮助别人,我享受快乐.
发表于 2010-12-1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定按时签到!
发表于 2010-12-2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时签到!!
发表于 2010-12-2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我们一定按时签到!呵呵
发表于 2011-6-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新人,刚学习,没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发表于 2011-6-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2次不签到就踢出群,好象狠了点吧
发表于 2011-8-12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2次不签到就踢出群,好象狠了点吧
发表于 2011-10-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啊,没规矩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11-12-3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办法好 支持!
发表于 2012-4-25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到昆明很长时间了,很想恋组织!
发表于 2012-5-21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新来的,想和大家一起通过麦田做点有意义的事~
发表于 2012-8-7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支持下
发表于 2014-8-6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出现,感觉来的太晚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25 21:55 , Processed in 0.07847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