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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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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宗旨
议事规则的宗旨,是在尊重每位参会者平等意见表达权的前提下,使会议有效率地进行,并形成有效力的行动共识。

根本原则
第一条        每位参会者的意见都是宝贵的,不同意见的存在是正常的。在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会议以“多数决定”的表决形式来形成会议决议。
第二条        会议授权主持人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并执行秩序,但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参与内容的讨论。
第三条        参会者在发言之前必须首先举手向主持人申请发言权,不能打断其他人的发言。
第四条        在辩论过程中,发言人表达意见的对象只能是会议主持人,不能直接与意见不同的人展开面对面辩论。
第五条        每个会议议题应该在参会者充分表达、讨论和修改之后,才可以进行表决。

发言、辩论规则
第六条        发言权由主持人分配,但除维护议事规则之外,主持人不得就讨论内容发表评论,也不能对任何人的发言进行总结。
第七条        发言人必须首先举手向主持人申请发言权,先举手者获得发言权,主持人应宣布“请某某发言”,并重申会议约定的发言时间限制。
第八条        参会者在其他人的发言过程中发言,主持人应立即制止。
第九条        发言人被会议主持人打断后应马上停止发言。
第十条        所有的辩论必须通过主持人进行,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以防止会员之间的言语和肢体冲突。
第十一条        每人每次辩论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每人不得超过2次。主持人有权打断超过时间限制的发言,有权拒绝超过次数限制的发言申请。
第十二条        辩论必须切题,必须围绕当前动议、就“是否应该通过当前动议”而展开。主持人应该制止显然与当前动议无关的言论。
第十三条        主持人应尽可能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权,以保持平衡。
第十四条        发言人应该首先表明自己的立场(赞同或反对当前动议),然后阐明理由。
第十五条        发言时不能进行人生攻击,不能质疑或评论他人的动机、习惯或偏好,否则主持人有权制止。

动议规则
第十六条 动议的提出、讨论及表决程序:
1、        动议:动议人取得发言权后,提出动议,表达方式是“我有一个动议……”。提出动议的时候不要解释理由,在讨论阶段,主持人可请动议人优先解释动议理由。
2、        附议:除主持人和动议人之外,任何其他参会者如果认为现在应该讨论这个动议,则不用取得发言权,可以直接举手并喊“我附议!”。动议只要有一票附议,主持人即应提交会议讨论、修改和表决。
3、        陈述动议:动议得到附议之后,主持人必须请会议讨论,可以这样宣布:“某某人提议出一个动议,某某人附议……。请大家发表意见。”
4、        讨论:针对当前动议的利弊展开讨论、修改。
5、        表决:主持人提请会议就“是否通过某某事的动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所要求的比例必须按照《章程》规定),弃权不算,可按照事先约定,如过半数通过。
6、        宣布结果:主持人宣布动议的表决结果。
第十七条 主持人不可以提出动议。

表决规则
第十八条 只能在没有参会者再请求发言或参会者都已用完发言权后,才能提请表决。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
第十九条 表决应采取举手表决的形式,也可由会议决定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
第二十条 表决时主持人先请赞成方表决,再请反对法表决,不要请弃权人表决。
第二十一条 如果主持人有会议表决权,则可以参加表决,但如果是举手表决,则主持人必须在最后表态。
第二十二条 表决的时候,任何参会者都无权再发言对自己的投票做任何解释。
第二十三条 在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之前,任何参会者都可以改变自己的投票,之后则不可以。

术语定义
1、《动议》明确而具体的行动建议,也就是“要做什么”,是主张某种实质性的行动,会议必须进行讨论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
2、《议题》动议的内容叫议题。
3、《决议》是对动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后形成的会议决定。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为了坐沙发的....
发表于 2012-2-2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mark一下。
发表于 2012-2-2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了 增长知识
发表于 2012-2-22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坐一坐,长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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