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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有规则和制度,请拿规则和制度出来,让大家心服口服,而不是靠锁帖来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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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8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麦田论坛这样一个言论自由的地方,既然是说规则和制度,就请拿出规则和制度来让大家心服口服,而不是粗暴野蛮地一再锁帖。
发表于 2015-9-18 1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知道一再锁帖,算什么鬼,言论自由都没有了嘛?
发表于 2015-9-18 1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间清风 于 2015-9-18 19:26 编辑

靠去封贴让更多人知道真相,以此来逃避,恐怕只会让更多的人对上麦失去信心,而转来去忽悠更多的新人,就像谁说的:麦田手工社不是麦田的——试问:麦田手工社什么时候说过不属于麦田了?
发表于 2015-9-18 1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的规则我倒不清楚,可麦田论坛最大的规则是言论自由。现在的上麦工作组是不是已经违反规则了?有事说事,有道理讲道理,我可不可以认为心虚才会如此?!靠锁帖让更多想了解真相的人不能了解,不是心虚是什么?!一边说等待总部处理,一边野蛮粗暴地阻止发表真话。这样的工作方式,我只能表示呵呵了,上麦君!
发表于 2015-9-18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有一再的封贴这种事情呢?是因为帖子发表了反麦田的言论?还是反社会反人类的言论了呢?不是一直说公益是一家吗?更何况麦田手动社组织了一个手工爱好者的聚会而已,项目是柳州麦田的,受助的对象也是麦田的孩子,到底问题在哪呢?这样做会不会让人感到心寒呢?也太打击那些努力的想为孩子做点力所能及的志愿者的积极性了吧!
发表于 2015-9-1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ojingzai 于 2015-9-18 21:02 编辑

依稀记得2013年的时候,花花第一次为一家企业订做了40个袜子娃娃,并将收入用于指定项目
之后渐渐的,越来越多的手工爱好者参与了进来,于是,便有了今天的麦田手工社
如今,原以为只是不归属于上麦管理范围的麦田手工社,却被告知不属于麦田,这点真的让人很心寒
麦田一直是个言论自由的地方,只要不是蓄意闹事挑衅,没有反动反政府,我认为任何人都是有权利在这个平台发表言论、提出质疑的
有事说事,一味靠锁帖去“封口”是一种逃避的做法,也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原来可以一个帖子里讨论的事情,因为“上麦君”的锁帖,楞是分成了三个帖子,看着好不热闹,呵呵
其实我特别好奇,锁帖的行为,究竟是“上麦君”一时兴起的私人举动,还是工作组讨论后作出的权益之举呢
发表于 2015-9-18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His Last Bow……

本帖最后由 取名字好难 于 2017-9-13 08:51 编辑

His Last Bow……
发表于 2015-9-1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取名字好难 于 2017-9-13 08:52 编辑

His Last Bow……
发表于 2015-9-18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烟火花 于 2015-9-18 22:23 编辑

叔叔,这就是屏蔽锁帖的后遗症,因为从你所说的“手工课帖”就很清楚地知道,你不知道帖子的内容。因为根本不是“手工课帖”,所以,根本不适用您辛苦找出来的《麦田义卖活动规范》、《麦田计划管理细则公示》、《活动申报报告、备案及总结的内容要求及规范》。
所以,这就是锁帖屏蔽这种方式误导人啊。所以的所以,您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就很正常了
发表于 2015-9-1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主体是“民间组织”,不是“草民”,“刁民”。叔叔还想问一句,你眼中的“言论自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吗?如果不清楚,可参照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第246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不用感谢叔叔这么辛劳为进行你普法教育。
,只知道警察叔叔怀疑有人涉嫌(仅仅是涉嫌)违法犯罪,为防止事态扩大或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都有权暂时剥夺人身自由,请问这是否属于野蛮粗暴???

这都上升到宪法、刑法了?还有警察叔叔,这发个贴还能引起犯罪的?看着也太吓人了吧,不就是想为孩子做点事吗?
还有“草民”“刁民”是说的谁呢?就发表了个人意见,就会被质疑成刁民了?那以后还让不让人发表意见了呢?这个帽子确实扣得有点大,让人害怕!
发表于 2015-9-18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xiaicerain 发表于 2015-9-18 22:36
这都上升到宪法、刑法了?还有警察叔叔,这发个贴还能引起犯罪的?看着也太吓人了吧,不就是想为孩子做点 ...

你的理解能力真差。。。。
发表于 2015-9-1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取名字好难 于 2017-9-13 08:53 编辑

His Last Bow……
发表于 2015-9-18 2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取名字好难 发表于 2015-9-18 22:02
“其他的规则我倒不清楚”哎,小姑娘,不清楚呢,就不要出来乱说,先直接告诉我你清楚哪条规则好了,免得 ...

叔叔,天气这么热,你穿个大马甲,不热吗? 不怕捂得长痱子
发表于 2015-9-18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取名字好难 于 2017-9-13 08:53 编辑

His Last Bow……
发表于 2015-9-18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烟火花 于 2015-9-18 23:00 编辑

哦,原来叔叔的联想力这么好哦,群里发的手工聚会信息从论坛里牵强地要改为手工课活动哦。那就请教了,新手来做,不需要教的吗?如何因此就定义这是一个需要报备的活动呢?
就好比,组织一次打羽毛球,会打羽毛球的教不会打的,就是活动了?那么,上麦那么多年,有很多活动没有报备哦。
发表于 2015-9-18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取名字好难 于 2017-9-13 08:54 编辑

His Last Bow……
发表于 2015-9-18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取名字好难 发表于 2015-9-18 22:52
姑娘看字又不看全吗?请解释下图片中画红圈部分,手工社聚会和课程娃娃是什么关系呢

哦,原来叔叔的联想力这么好哦,群里发的手工聚会信息从论坛里牵强地要改为手工课活动哦。那就请教了,新手来做,不需要教的吗?如何因此就定义这是一个需要报备的活动呢?
就好比,组织一次打羽毛球,会打羽毛球的教不会打的,就是活动了?那么,上麦那么多年,有很多活动没有报备哦。
发表于 2015-9-18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9-18 22:37
你的理解能力真差。。。。

确实我的语文水平有限,法律知识也不精通,看到那么专业的词汇可能被吓到了吧,能有人说下到底违反了哪个麦田的条例吗?我相信如果明确的指出了,确实有那么一个规定说这个手工聚会就是违规的,我相信大家都会心服口服了,都是为了孩子们能有个快乐的童年而努力着,没人会去故意破坏规矩的。
发表于 2015-9-18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xiaicerain 发表于 2015-9-18 23:07
发表于 2015-9-18 22:37
你的理解能力真差。。。。

是的,在上海麦田板块发个帖,以麦田手工的名义聚会,然后义卖点东西,钱进私人账户,然后活动消化掉了,这是个人理想化方式,我也想这么干,反正麦田定出来的备案制度也管不着这

麦田计划义卖活动规范


http://bbs2.mowo.cn/thread-157087-1-1.html
好好看看第二第三大项


麦田制度板块真是个好板块

活动申报报告、备案及总结的内容要求及范例(20140509版)
http://bbs2.mowo.cn/thread-54868-1-1.html
发起者:
有麦田团队的地方,活动必须由当地麦田团队发起。个人想要开展活动,应该跟当地团队管理小组申请。管理小组讨论通过以后,将活动的计划书发到总社管理团队负责活动的成员处,获得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所有涉及到钱的活动,例如义卖、与红十字会等机构合作开展捐款等,都必须先提交活动计划书,申报邮箱: maitian@mowo.cn,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开展。
没有地方团队的地方, 个人要发起活动,邻近有麦田正式团队的,在得到麦田团队的支持后,由正式团队发出备案邮件;无正式团队的需要单独注明此活动为个人发起,并进行相关说明,同时将活动的计划书提交给总社管理团队负责活动的成员,获得审批以后方可开展活动。个人发起的活动,在未有稳定的麦田志愿者团队之前,不能包含义卖等涉及现金的活动。




麦田制度板块
http://bbs2.mowo.cn/forum-228-1.html
发表于 2015-9-18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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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在闹什么,总部没找你们沟通还是上麦工作组在拿总部来压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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