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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警惕-----“热心”志愿组长 骗走组员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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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热心”志愿组长 骗走组员34万元
2010-10-14 07:54:30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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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理由五花八门,哭哭啼啼装可怜 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吴东昱)泉州某志愿者协会某小组组长黄某利用成员的信任,编造各种理由,诈骗12名成员34万余元。近日,经泉州中院终审裁定,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做生意亏本

    各种理由借走34万

    林小姐被黄某骗走了18.3万元,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去年6月1日,她向警方报警。同年10月13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由此揭开了一系列诈骗案的序幕。

    林小姐是被黄某骗走最多钱的人。她说,黄某找她借钱的借口五花八门。比如生意周转不灵、招待朋友、为朋友奔丧、回台湾为父亲做祭奠、做香肠生意、做包袋生意、自己生病、买东西、日常花销等,就这样,林小姐被借走了18.3万元。其实,林小姐自己也是工薪阶层,为了帮黄某,她不仅拿出了自己的工资,还找亲戚朋友借款,甚至用信用卡套现。但令林小姐失望的是,黄某借走钱后,不仅不还,还找各种理由推托。林小姐多次催讨,黄某才于去年3月20日、5月5日分别向林小姐出具借款8000元、175000元的借条。

    据查,林小姐只是12名受害者中的一个。黄某于2008年5月间开口向吴小姐借钱,称要帮另外一名成员黄小姐借钱买房。吴小姐看到黄某那么热心,就借给他13000元,过后,黄某陆续还了7500元,尚欠5500元。而实际上,黄某因向黄小姐借款几万元还不上,才向其他成员借款还给黄小姐。

    一名受害者说,黄某找他借款时,哭哭啼啼,看起来很可怜。

    黄某供述称,自己做生意亏本了,又好面子,怕别人看不起,将借来的钱用于日常花销、还其他借款,后来窟窿越来越大,只好向更多的人借款还债。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让他越陷越深。

    能力出众

    骗钱能力也强

    据悉,黄某出生于1979年,2006年12月加入该志愿者协会。在一些成员看来,黄某热心参加各种活动,能力出众。特别是他主持的晚会和策划的一些方案活动取得成功,为他在圈内博得不错的名声。后来,他担任丰泽组的组长。

    在志愿者协会内,黄某认识了不少成员。这些成员都很热心。他们想不到,黄某会利用他们的热心找他们“借款”。

    一名成员证实,黄某平时花销挺大,也很大方,经常出去唱歌、喝酒、洗脚等,每次要花上千元。而一位受害者说,自己之所以会借钱给黄某,就是因为黄是组长,有些威望,过后才知道,很多志愿者成员被骗了钱。

    被判犯诈骗罪

    获刑11年

    丰泽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款项数额342010元,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一审宣判后,黄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泉州中院。近日,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发表于 2010-10-1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恐怖,这样的人,怎么才给挖出来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种子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转发作为一种警示吧,不知道发在这合不合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叫泉麦的了解一下,应该有更详细的资料
发表于 2010-10-1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麦田里的梗


    麦田这么好的氛围里发这个,我也斟酌半天了,要是让您添堵了,实感抱歉!
发表于 2010-10-14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剁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dashan2007


    人家法律在办,您的刀还是切菜好!剁人,吓人呢
发表于 2010-10-1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做公益的时候,提高群众的防骗意识,更有必要!
这些年,假借某单位、某个人之名诈骗的不胜枚举。几年前就有假借银行消费取回密码诈骗;2010年3月,有报道12321举报受理中心收到多项举报不法分子假借315维权之名诈骗;2010年8月,“李鬼” 假借某基金公司之名进行诈骗......总是有不法分子用各种方法来骗人!
正常的工作生活仍要继续,谨防,而不是惶惶不可终日,提高防骗意识。在制度严明,透明公开的氛围下,让更多投身公益事业的人,在公益道路上更加省心!更加快乐!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做公益的时候,提高群众的防骗意识,更有必要!
这些年,假借某单位、某个人之名诈骗的不胜枚举。几年前 ...
子菱 发表于 2010-10-14 10:53



    说得好,支持
发表于 2010-10-14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们麦田不会的,这我101%放心
发表于 2010-10-14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善心要有  但防心不可无啊
发表于 2010-10-1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坏啊!真怕遇见这种人
发表于 2010-10-1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一点为好,,,不怕一万,就怕。。。
发表于 2010-10-14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的路过!!
发表于 2010-10-1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驶得万年船
发表于 2010-10-15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二当家


    你赶紧收回来,收了钱好吃大餐哈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6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俺想想……
有人借过俺的钱没有……
有次老莫说耳朵痒痒,买挖耳勺没钱,好像是我借给他的
金的……
...
二当家 发表于 2010-10-15 17:31



    那赶紧收回来呀,有钱给麦田计划,也不能给老莫不是,不符合规定呢,(*^__^*) 嘻嘻,继续深挖爆料呀
发表于 2010-10-1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麦田里还是不要有 大额的借贷关系 好!
发表于 2010-10-21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须麦田的保证,我们在这里资助孩子,就是因为麦田可以建立资助者和受资助者的联系,资助者可以进行审核,因此我们100%相信麦田,不过麦田对资助人信息承诺保密,但如何保证呢?有的信息完全无需了解,又何必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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