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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些不得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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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1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快乐,向日葵 于 2010-11-11 20:41 编辑

我以后娶思思做菜,娶绵煲汤,娶于做蛋糕,娶糖糖给我扮芭比娃娃玩儿,还有娶9给我讲鬼故事,然后娶莹妹带我出去玩儿,娶格子给我做衣服。这是我的梦想
欢迎忽悠岸报名会洗碗
那么,我就把岸也娶了,让他给我洗碗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LZ要努力,早日实现啊
发表于 2010-11-1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向日葵娶了都有了
发表于 2010-11-1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哇!给我分享一点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行,你来当小吧
发表于 2010-11-1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呜呜呜呜.......原来是去当小啊! 我还指望也娶她们呢
发表于 2010-11-1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够速度哦,哈哈哈……可我已婚了,等我离婚的哈!
发表于 2010-11-1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得真美啊。。。
发表于 2010-11-1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还是不要离婚了哈,等你离婚到时啥啊都没有了
发表于 2010-11-1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整个麦田只有一个人可以做到~哪就是王子殿下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繁阿姨这么不看好我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angelapp


    我不介意你跟我重婚的
发表于 2010-11-11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呃,,,那我呢
发表于 2010-11-11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后宫还不满三千呢,收了
发表于 2010-11-11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允许,女娶女吗,还一起娶那么多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dashan2007


    大山哥过来陪我侃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折啊


    羡慕不?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一路


    你咋知道不行呢?看我的啊
发表于 2010-11-11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快乐,向日葵


    羡慕妒嫉恨啊。。。
发表于 2010-11-11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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